山西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《山西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举措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,从完善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、扩大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、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,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,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。
在完善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方面,《若干举措》提出,提升县域养老服务能力,每个县(市、区)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。稳步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,到2030年年底,全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达400家。完善村(社区)养老服务设施,到2035年,全省提供多样化、规范化、可持续服务的村(社区)养老服务设施达5000家。
在扩大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方面,《若干举措》明确,立足社区居家养老,培育一批专业化、连锁化、品牌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,到2035年,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连锁品牌达到20家。促进医养融合,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,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医务室、卫生室等,实行备案管理。加快社区医养结合能力建设,改扩建一批社区、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。推进智慧养老,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。开发老年教育和老年人力资源,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,发展助老志愿服务。
在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方面,《若干举措》提出,落实农村养老扶持政策,有序推进农村老年助餐工程。发展农村养老新路径,支持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利用农村集体土地,投资建设乡村民宿、康养旅居等养老新业态。
《若干举措》提出,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,发挥政府主导作用,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加强土地要素保障。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,设置村(社区)为老服务社工岗位。“十五五”期间,每年招聘1000名大学生从事“管家式”为老服务。